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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上网电价深度解读

编辑:合肥利达电器研究所   字号:
摘要:中国光伏上网电价深度解读
在经历了2010年繁荣之后,光伏行业在2011年出现了成长减速的情况。随着过去一年供给的大幅度增加,中国国内光伏业者的压力陡增。

但是,自2011年5月开始,国内利好光伏的政策不断。先是青海省对给2011年9月30日前建成的电站给出了1.15元/度的电价,随后不久的7月24日,发改委价格司便出文件,推出了中国首个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光伏固定上网电价。

1。对发改价格[2011]1594号文件的快速解读

一、制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按照社会平均投资和运营成本,参考太阳能光伏电站招标价格,以及我国太阳能资源状况,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

明确补贴方式

(一)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我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下同)。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网电价的推出将之前拖延已久的“路条”项目的盈利途径给出解决方法,一定程度上确保这些项目投资商的利益。

(二)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今后,我委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新审批的项目上网电价确立,并在原则上规定了今后上网电价将逐步调整,电价的在未来的下调打好政策基础。

二、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价按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得高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电价。

解释特许权项目的电价问题;特许权项目特许权项目是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等相关决策机构试探对可再生能源补贴方式与补贴价格的示范性项目。风电部分,总共有六轮特许权项目,耗时近六年。从文件中,我们看到,特许权项目将不会因为此次光伏上网电价的推出而停止开展。从这个角度来讲,相关部委对合理光伏上网电价的探索仍然将继续,而此次的光伏上网电价似乎更像是一个“临时”价格。

三、对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量按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解释已或审批的金太阳项目的电价问题;

四、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仍按《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有关规定,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再次明确了补贴的资金来源问题;依然来自国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注意:没有提及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

从对政策的解读我们看到了非常积极的信号,即发改委作为国家能源局的上级部门,在千呼万唤之后主导推出了光伏的上网电价,解决了许多“路条”项目投资收益的历史问题,并对新项目的光伏电价作出了初步设计,为将来推出更全面的上网电价作好铺垫。

可以预期的是,凭借着我国从不缺少的“大兵团作战”以及“集中突击”完成项目的经验,各能源集团,光伏企业必将在目前的炎炎夏日,借着这股政策清风抓紧申报,突击建设光伏项目。单以青海格尔木市为例,“930”消息一出,几十个项目同时开工,近500兆项目一起建设(还有不少项目在审批中),施工人数数以千计,蔚为壮观。

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光伏上网电价政策一出,必将带来一阵光伏投资“疯”!

2。发改价格[2011]1594号文所带来的疑问

但是单凭发改价格[2011]1594号文件,仍然让我们对很多问题抱有疑惑:

补贴年限

文件没有对上网电价的补贴年限给出任何说明,但我们都知道,补10年和补20年给投资商带来的投资回报率的差异。

没有考虑各地资源差异

没有对不同资源条件给出不同的补贴电价,而是以“一刀切”的方式,给出了一个统一价格。从盈利角度来讲,对于新项目,1元/度电的补贴更适合建立在西部日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的光伏电站。

没有考虑安装方式的差异

与2类似,电价政策同样没有考虑不同的安装方式带来的系统成本差异。而无论是屋顶项目还是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其单位建设成本往往比大型地面项目要高不少,因此,1元/度电的补贴似乎更倾向于鼓励地面光伏电站的发展。

资金来源问题

资金来源问题,文件虽有提及,但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账户,由于风电装机容量前几年的突飞猛进,已经在2010年出现亏空。而且在短期内,账户仍将处于亏损状态。在IHS Isuppli今年早些时候做的估算,即使发改委在2012年初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从目前的4厘/度提高到8厘/度,由于风电装机容量的增长以及并网条件的改善,该部分资金在2012年~2014年补贴仍将大量被风电占用,处于勉强收支平衡的状态,这还不考虑用这些年的盈余弥补历史遗留的该账户的亏损部分。如果考虑弥补历史遗留的亏损,则“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将一直亏损到2015年底。

另外,补贴光伏装机的另一部分资金来自财政部的“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光电建筑”与“金太阳”的补贴就是来于此。文件中没有说明,固定上网电价的缺口资金可以占用国家的“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当然也没有明确表示不可以占用。问题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已然存在亏损,可如果新建项目的电价补贴通过占用“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的方式弥补,那今年的“金太阳”项目补贴怎么办。当然,也许发改委已经和财政部协调,在2011年给光伏更多的专项资金,解决这个问题。

并网问题

并网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风电在2010年底已经实现装机44.7GW,但能够实现并网的仅有31.1GW,而且这31.1GW也是出于可控状态,即需要时电网公司可以要求部分风机停运,以保证电网的稳定运行。

当前格尔木的“光伏热”,使电网公司不得不临时决定在格尔木地区架设330千伏的电网以匹配光伏电厂的建设,预计工程赶在9月30日左右突击完工。

“723”动车事故告诉我们,不是所有的工程在赶进度的情况下都能保质保量完成的,工程建设进度有一定的内在规律可循,电网建设同样是这样。格尔木将只会是全国的一个缩影,甫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光伏固定上网电价推行,全国在短短5个月之内会出现多少个“格尔木”?电网公司又将能“赶工”出多少个保质保量的电网确保电力传输?如果项目并不了网,固定上网电价政策又有什么意义呢?

结论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的结论

1。本次固定上网电价的推出,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显示国家对国内光伏终端市场发展的支持;

2。固定上网电价的细则有待出台,否则1594号文件将难以有所作为;

3。单凭1594号文件提及的解决历史遗留的“路条”项目盈利这一点,国内光伏业者信心将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提振,国内的“光伏热”将被进一步点燃,中国2011年的光伏装机容量可能会突破1.5GW(注:不等同于并网容量);

4。特许权项目在未来仍将开展,相对较高的固定上网电价(与风电,生物质能相比),处于亏损状态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账户以及光伏电站建设成本的不断下降,使得1元/度电的固定上网电价在短期内被调整成为必然。

5。政策更多的利好西部地区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而东部,中部地区因受日照辐射资源的限制,在1元/度电的情况下,盈利条件仍然不甚理想。屋顶项目,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因建设成本原因,也将难以充分收益于补贴政策。当然具体项目的盈利状况需要具体分析,相信有许多潜在屋顶项目在1元/度电的情况下,是有能力实现一定利润的。

6。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大型地面电站的投资始终为国有电力集团所主导。从5中可以看到,本次上网电价将更多利好西部地区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进一步而言,将更多利好身为开发商的电力集团。而民营企业当然也可以收益,不过相信更多的收益将是在于与电力集团的合作上。自行开发电站的民营企业,如果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并拿到项目,当然也会受益。对于志在自行开发光伏项目的光伏企业,至少电价的推出是企业可以消耗一部分产能,从这个角度来讲电站项目即使无利可图,对光伏企业也是有意义的。

一些担忧:

1594号文件的成功执行需要跨部门的协作,不单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与电网公司也是政策能否被落实,使得光伏电站相关企业收益的关键。相信发改委价格司在推出1594号文件前,已经会同发改委其他司局,能源局广泛征求过相关部委与企业,如:财政部,电网公司的意见并得到了各相关方的支持。

但是在这里,IHS Isuppli仍然有一些隐忧,不知实际情况会发展成怎样。希望发改价格[2011]1594号文文能真正成为国内光伏终端市场的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国家的光伏市场得到快速启动,让光伏“疯狂”一把。

也稍稍改变我们国内光伏企业长期以来面临的市场受制于人的局面,实现两条腿走路,而不是单单依靠产品出口这一条路解决的企业生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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